为使实践达到预期目的,保证实践工作有领导、有计划、有组织地进行,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,学生自愿签订以下安全承诺书:
1.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。
2.在教学实践过程中,服从实践单位的领导,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,严格遵守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遵守实践纪律,团结互助,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。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,自愿接受校纪校规严肃处理。
4.在实践过程中,不下江、河、湖泊、水塘等游泳,不带火种上山,不酗酒,不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。
5.实践期间,未经批准,不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实践无关的活动。
6.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践情况,发生特殊问题随时报告,不拖延;经批准自己联系实践单位的学生,定期向院(系、部)相关领导汇报实践情况。
7. 不做其他违法或有安全隐患的行为。
以上条款学生自觉全面遵照执行,学生所在院(系、部)负责检查、落实。学生违反上述规定,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(包括人身伤害事故),由学生本人负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此安全承诺书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,不得涂改,一式三份,一份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,一份交学生所在院(系、部)保留备查,一份学生本人留存。
本承诺书有效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,适用于新乡学院6163银河线路检测中心 专业在 地点进行的 实践教学活动。
承诺人(签字):
年 月 日